阿拉丁照明網檢測認證頻道策劃進入第十四期,本期主題為“國標”,為大家詳解IEC國際標準與GB標準的差異、CB體系給制造商帶來的利益以及如何充分利用我國的NCB。
本指南所涉及的燈具國際標準與我國燈具國家標準對應關系
A) IEC 60598-1:2003(第6版)《燈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
GB 7000.1-2002《燈具一般安全要求與試驗》(idt IEC 60598-1:1999)
B)IEC 60598-2-1:1979《燈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 第1篇固定式通用燈具安全要求》
GB 7000.10-1999《固定式通用燈具安全要求》(idt IEC 60598-2-1:1999)
C)IEC 60598-2-4:1999《燈具 第2部分 特殊要求 第4篇可移式通用燈具安全要求》
GB 7000.11-1999《可移式通用燈具安全要求》(idt IEC 60598-2-4:1997)
國際標準(IEC)與我國國家標準的主要差異
國際標準(IEC)與我國國家標準的主要差異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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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標準號 |
差異條款號及內容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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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598-1:2003 |
0.1 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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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按防觸電保護形式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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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版本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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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3 試驗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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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版本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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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版本新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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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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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Q制造期間合格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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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M IEC 60598-1(第2版)表14與本標準表11.1的轉換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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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標準增加了附錄U:關于O類燈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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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598-2-1:1987 |
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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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598-2-4:1997 |
無差異 |
國家標準與IEC國際標準的主要差異在版本上,即版本的更新時間,因為所有的標準均會隨著生產工藝技術的進步,隨著使用者的需求而不斷完善,也就是所有的標準都會被修訂,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都是如此,使用標準的各方應對所采用的標準進行跟蹤研究,以便獲取相關標準的最新信息。
GB 7000系列燈具國家標準都是等同采用IEC國際標準的,所以國家標準出版時間要比IEC新版本遲一年左右,希望使用國家標準的各方注意此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