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8月1日施行
摘要: 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將于8月1日施行。規(guī)定要求,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裝燈率要達到100%,城市主干道亮燈率要達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燈率要達到96%。道路照明設施的完好率要達到95%,景觀照明設施的完好率要達到90%。
《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8月1日施行
城市主干道亮燈率須達98%
為加強城市照明管理,促進能源節(jié)約,《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規(guī)定》將于8月1日施行。
規(guī)定要求,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裝燈率要達到100%,城市主干道亮燈率要達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燈率要達到96%;道路照明設施的完好率要達到95%,景觀照明設施的完好率要達到90%。
規(guī)定要求,城市照明設施一般故障應于24小時內排除,嚴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應于3個工作日內排除;遇突發(fā)危急故障、重大安全隱患或極端惡劣天氣時,應于1小時內采取有效處置措施,防止造成次生事故;因改造、維護或搶修,需要整體關閉時間超過24小時的,應提前向社會公布。
規(guī)定提出,嚴禁在城市功能照明中使用多光源無控光器的高能耗低效率燈具;嚴禁在城市景觀照明中有過度照明、制造光污染等超能耗標準的行為。新建、改建和維護城市照明設施,嚴禁使用沒有取得節(jié)能認證的低效率、高耗能照明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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