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系統(tǒng)訴訟,飛利浦控告Nexxus Lighting侵犯其6項專利
摘要: 在2000年時,隨著LED科技的興盛,公司也將研發(fā)重點轉(zhuǎn)移,幾年的發(fā)展成果下來,Nexxus已經(jīng)與飛利浦和WDM Lighting等公司成為LED市場的領導品牌。目前,Nexxus更有附屬品牌Array Lighting來負責LED裝飾和設計方案,而這次飛利浦的主要控告的標的正是由Array Lighting設計的LED燈泡。
2012年3月26日,荷蘭大廠飛利浦(Philips)和旗下負責LED照明業(yè)務的子公司Philips Solid-State Lighting Solutions,聯(lián)合以6項專利侵權為由,控告同業(yè)競爭廠商Nexxus Lighting,全案將由麻塞諸塞州聯(lián)邦地院負責審理調(diào)查。
本次的6項系爭專利編號為US6,013,988、US6,250,774、US7,038,399、US7,358,679、US7,737,643以及US7,802,902,全部專利皆為飛利浦所有,主要涉及LED照明系統(tǒng)的電源控制設計和照明強度技術等等。
本案被告Nexxus Lighting由Mike Bouer于1991年成立,并在1994年于美國那斯達克上市交易,初期主要負責照明系統(tǒng)設備的制造,而在2000年時,隨著LED科技的興盛,公司也將研發(fā)重點轉(zhuǎn)移,幾年的發(fā)展成果下來,Nexxus已經(jīng)與飛利浦和WDM Lighting等公司成為LED市場的領導品牌。目前,Nexxus更有附屬品牌Array Lighting來負責LED裝飾和設計方案,而這次飛利浦的主要控告的標的正是由Array Lighting設計的LED燈泡。
表一、專利訴訟案件基本資料:飛利浦控告Nexxus Lighting
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科技產(chǎn)業(yè)資訊室整理,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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