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703 證券簡稱:三安光電 公告編號:2012-006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30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27元。
股權登記日:2012年3月23日
除息日:2012年3月26日
現金紅利發(fā)放日:2012年3月29日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時間
公司2011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12年3月14日召開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次股東大會決議已于2012年3月15日公告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方案
1、發(fā)放年度:2011年年度。
2、發(fā)放范圍:截至2012年3月23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3、 本次分配以1,444,013,77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3元(含稅),扣稅后每10股派發(fā)現金紅利2.70元,共計派發(fā)股利433,204,132.80元。
三、 實施日期
1、 股權登記日:2012年3月23日
2、 除息日:2012年3月26日
3、 現金紅利發(fā)放日2012年3月29日
四、 分紅實施辦法
1、本公司股東廈門三安電子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集團有限公司的現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發(fā)放,其余股東的現金股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fā)。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股利發(fā)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yè)部領取現金股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股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fā)。
2、派發(fā)現金紅利的辦法,根據國家稅法的有關規(guī)定:
(1)對于個人股東(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為每股0.27元。
(2)對于屬于《企業(yè)所得稅法》項下居民企業(yè)含義的公司股東,其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為每股0.30元。
(3)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guī)定,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后,實際發(fā)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27元;如該類股東取得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guī)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五、 有關咨詢辦法
咨詢部門:公司證券管理中心
地址:廈門市思明區(qū)呂嶺路1721-1725號
聯系人:李雪炭
咨詢電話:0592-5937117
六、 備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600703 股票簡稱: 三安光電 編號:臨2012-007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股份質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今日接到公司股東福建三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安集團”)的通知,三安集團將其持有本公司的83,000,000股股票質押給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于2012年3月19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證券質押登記手續(xù)。
特此公告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